一、21.75 的来源
按劳社部发〔2008〕3 号文件:年工作日 = 365 − 104(休息日)= 261 天;月计薪天数 =(365 − 104)÷ 12 = 21.75 天。月计薪天数包含法定节假日,因为法定节假日本身是带薪的。
对应的折算方式是:日工资 = 月工资 ÷ 21.75,小时工资 = 日工资 ÷ 8。月工资 10,000 元时,小时工资约为 57.47 元。
二、别把 20.83 当成计薪天数
另一个常见的数字是 20.83 天 =(365 − 104 − 11)÷ 12,它是月工作日,用于工时统计、病假与事假折算等场景,不用于加班费折算。把 20.83 用来算加班费会高估小时工资。
三、三种费率对应的时段
《劳动法》第 44 条把加班分为三类,费率不同:
- 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:不低于工资的 150%。
- 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:不低于 200%;已安排等时补休的不再另付。
-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:不低于 300%,且不能以补休替代。
四、基数的口径差异
加班费基数通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确定,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是否包含奖金、津贴、补贴,各地执行细则不同,部分地方明确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,部分地方允许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。
本工具以你输入的月工资基数计算,并在结果中提示属地口径差异,不代替当地执行标准。
五、综合工时与不定时工时
综合计算工时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。在批准周期内,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,按 150% 支付;周期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,按 300% 支付。
不定时工作制同样需要审批,通常不执行工作日延长和休息日加班的规定;法定节假日是否支付 300%,各地口径不同。未经审批自行实行特殊工时的,一般仍按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。
- 月工资基数:10,000 元 → 小时工资 10,000 ÷ 21.75 ÷ 8 ≈ 57.47 元
- 工作日延长 20 小时:57.47 × 1.5 × 20 ≈ 1,724.14 元
- 休息日加班 16 小时且未补休:57.47 × 2 × 16 ≈ 1,839.08 元
- 法定节假日工作 8 小时:57.47 × 3 × 8 ≈ 1,379.31 元
结果:合计约 4,942.53 元
常见问题
加班费有仲裁时效限制吗?
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,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;劳动关系终止的,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,但举证要求较高。
考勤记录由谁举证?
劳动者需要先就加班事实提供初步证据;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考勤等材料的,用人单位应当提供,不提供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。
休息日加班可以先扣补休吗?
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,已安排等时补休的不再支付 200% 加班费;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补休替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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